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局拟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5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381767576@qq.com(标题注明“关于景宁县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 2.邮寄方式:景宁县红星街道环城西路189号(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3500,信封注明“关于景宁县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 3.电话方式:0578-5084044;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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