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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共有部分的正常使用,保证老旧住宅业主的正常生活,对原《平湖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紧急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建设局物管中心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老宅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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