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平湖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紧急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4-14
  •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共有部分的正常使用,保证老旧住宅业主的正常生活,对原《平湖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紧急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建设局物管中心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老宅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2).pdf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6-04-14 截止日期:2026-04-24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