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温岭市人民政府修订起草了《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齐宇轩

联系电话:17816596550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附件:

1、《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

2、《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4日

《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征集部门:温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4-14 截止日期:2026-04-2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