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活动,加强轮换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海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盐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盐县支行起草了《海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573-8628560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209号 邮政编码:314300 附件: 1.关于海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盐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盐县支行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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