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24〕1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26〕19号)等文件精神,景宁县财政局对《景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0〕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景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财政局。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徐子怡 联系电话:15268759619 邮寄地址:景宁县财政局 邮箱:1041131678@qq.com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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