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拟定《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邮寄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邮 编:323500 电子邮箱:462755424@qq.com 联系人:钟建玲,0578-5626526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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