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社起草了《关于浙江武义鸿达供销有限公司股东决策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农贸城8号楼三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3446628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廖芳婧 联系电话:15267353153
附件:
起草说明.docx
关于浙江武义鸿达供销有限公司股东决策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