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信用宁波”建设,我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处(邮政编码:315040)。 (二)电子邮件:1027806901@qq.com 。 (三)传真:87259749。 联系电话:89183520,联系人:黄忠华。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