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将松阳县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列入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2026年松阳县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人:黄逸屏,联系电话:0578-880238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70号,邮编:323400)。 附件:1、 2026年松阳县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wps 2、 关于《2026年松阳县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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