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攻关、技术交流及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5〕2号)、《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浙人社发〔2018〕32号)和《关于印发〈舟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舟人社发〔2025〕71号)等文件精神,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嵊泗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嵊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前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4月7日至4月17日期间反馈至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通信地址:浙江省嵊泗县菜园沙河路341号,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联系人:夏宇凡,联系电话:0580-5085214 ,传真:0580-5083796。 嵊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意见征求稿).doc
《嵊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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