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犬只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海盐县实际,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代拟了《关于调整海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内容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网上留言、电话反馈及信函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 联系人:牛宝军 联系电话:0573-86113170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关于《关于调整海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关于调整海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关于调整海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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