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庄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升管理质效,促进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保障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线,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 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至我街道。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电子邮件:378276653@qq.com 2.通过信函反馈,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萌恒大厦北楼1027,邮编3152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庄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74-86691116。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1日
附件:《庄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公示 截至2026年4月10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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