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乐清湾港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口岸通关顺畅和安全稳定,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起草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乐清湾港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旋; 联系电话:19588153036; 电子邮箱:1220425617@qq.com; 联系地址: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20办公室。 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乐清湾港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乐清湾港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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