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2023〕18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我局拟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18〕11号)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修改意见如下: 删除第二条第五项中的“鼓励各地广泛开展创业大赛活动,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的经认定的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一年内落地本市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万、8万、5万元的奖励。”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576-88201807 邮箱:824795999@qq.com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