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上位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总结提炼基层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修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相关修改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ongwanting2026@163.com。 联系人:龚婉婷,电话:0571-8696638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