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告〔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东阳市人民政府已组织对《东阳市东针路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共30天。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1.被征收人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将书面意见送交至城市更新指挥部(原金泽巷旧城改造指挥部)。 2.除被征收人以外的公众,如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送交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镇圣巷35号。 电子邮箱:376420441@qq.com 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579-86010651 接听电话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本《方案》涉及的相关条款仅用于征求意见,正式方案以最终发布为准。 附件:1.东阳市东针路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东阳市东针路区块旧城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附件下载:1.东阳市东针路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东阳市东针路区块旧城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