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路桥商贸底蕴深厚、市场体系完善、物流网络发达的优势,大力发展即时零售,助力路桥重塑区域性商贸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关于支持创新发展即时零售的若干政策,现将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8日。 三、公示受理电话:0576-82442936,通讯地址:路桥区邮电路1号。 路桥区关于支持创新发展即时零售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消费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路桥商贸底蕴深厚、市场体系完善、物流网络发达的优势,大力发展即时零售,助力路桥重塑区域性商贸中心,特制定本政策。区财政每年安排不高于4000万元的资金。 1.支持企业完善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前置仓、发展店仓等一体模式。 2.支持企业创新“即时服务”场景,拓展非餐即时消费,提升服务消费线上化水平,进一步做大做强。 3.支持企业打造覆盖即时零售的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发展会员制网店、旗舰店、快闪体验店等。 本政策适用于路桥区符合条件的即时零售企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或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由区产业平台提能升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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