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规定,丽水市利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庆元县元元研习社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庆元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实施庆元县元元研习社项目,项目位于庆元县濛洲街道小济洋区块(中梁小区南侧地块),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局部5层局部7层整体相连通的综合体建筑及绿地、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6月-2029年10月。 二、评估委托单位、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庆元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8-6012671 实施单位:丽水市利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57818886 E-mail:1364819784@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受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阶段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张贴之日起七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庆元县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