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我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优化授权运营流程,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数据管理处,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信函邮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9楼,丽水市数据局朱大鹏收,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0578-2090073。 丽水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0225).docx 《丽水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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