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以同时对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12日前反馈至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邵露霞 联系电话:0571-89606495 邮箱:510438818@qq.com 通讯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商务大厦五楼 附件: 附件1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关于《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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