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徐亚文,0578-8067313。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至: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北山路13号;邮编:323400;联系人:徐亚文;联系电话:0578-8067313)。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传至:syxtyjrswj2019@163.com 附件: 附件1: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28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1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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