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0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67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5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wzmcs@126.com。
联系人:傅秀娇 联系电话:0579-82469539
金华市司法局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