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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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拟予以废止9件,拟宣布失效12件,拟予以修改7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上述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28日。

电子邮箱:jxssfjlfc@163.com。

邮寄地址:嘉兴市司法局立法与政府法律事务处(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309室),邮编:314050。

联系人:白鑫雅;联系电话:0573-83605093。

起草说明.doc

附件:1.建议予以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docx

2.建议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docx

3.建议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docx

4.修改文件内容.docx




 

 

嘉兴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6日


 


征集部门:嘉兴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2-27 截止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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