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已完成《绍兴市上虞区土地储备管理规定(试行)》的编制工作,在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3月6日止。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5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市上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邮编:312300 联系人:沈武军,联系电话:0575-82122139 公示日期: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6日 附件:1. 《绍兴市上虞区土地储备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 《绍兴市上虞区土地储备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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