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遂昌县统计调查人员岗位补贴及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人员管理,提升统计调查业务水平,决定对《遂昌县统计调查人员岗位补贴及评价办法》(遂统发[2023]48号)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遂昌县统计调查人员岗位补贴及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地    址:遂昌县古院1号新城大厦1号楼8楼遂昌县统计局办公室

邮    编:323300

联 系 人:范朱艳珍

电    话:0578-8513985

电子邮箱:sctjj8125160@163.com


遂昌县统计局

2026年2月25日


关于修改《遂昌县统计调查人员岗位补贴及评价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人员管理,增强统计调查人员工作责任心,提升统计调查业务水平,从源头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遂昌县统计调查人员岗位补贴及评价办法》(遂统发[2023]48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点单位(项目)分档中第(一)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修改为:

根据工业企业全年产值情况,划分为三个档次。

1.全年产值在3亿(含)以上的,为A档。

2.全年产值在3000万(含)-3亿的,为B档。

3.全年产值在3000万以下的,为C档。

二、将第五点结果运用中第(二)点下第1点修改为:

1.规模以上单位、限额以上单位和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档次确定月度基准补贴金额。A、B、C档“优秀”分别对应350、300、250元,A、B、C档“良好”分别对应300、250、200元,A、B、C档“合格”分别对应250、200、150元。

1.2其他规模以上单位、限额以上单位和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档次确定月度基准金额,A、B、C档“优秀”分别对应300、250、200元,A、B、C档“良好”分别对应250、200、150元,A、B、C档“合格”分别对应200、150、100元。

三、将第五点结果运用中第(二)点下第5点修改为:

5.劳动工资样本单位。对劳动工资样本单位按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发放补贴,其中优秀2000元,良好1500元,合格1000元。停产企业不予发放。

四、将第六点其他中第5点修改为:

5.其他统计调查业务岗位补贴由党组班子另行商议决定。

本文件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6-02-26 截止日期: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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