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于2026年2月25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6年3月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金瓯路1036号社会治理中心B座2楼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98166040@qq.com。
联系人:王卫星 联系电话:0579-82176970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