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长公开征求《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意见时间 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车辆检测的满意度,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攻坚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21〕33号)精神,我局起草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通告》已于4月7日至4月16日完成首次意见征集。为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现再次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1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章奇羊,联系电话:0575-85225466,传真:0575- 85135430,电子邮件:yang831208@163.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106办公室。

  附件:《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4-30 截止日期:2021-05-19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