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灾后恢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在巨灾三年试点基础上,牵头起草了《丽水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件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395号丽水市应急管理局1005室; 2.电话方式:请拨打联系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翁武建;联系电话:0578-207075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5日
附件1《丽水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丽水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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