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就《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何可晨,联系电话:0575-88598207; 通信地址:诸暨市暨东路70号报业大楼1115; 附件:1.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doc
2.《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指引(征求意见稿)》 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指引 (意见征求稿).docx
诸暨市司法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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