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适应本地发展需要,对原《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进行规划修编,现将方案公示。为落实“阳光规划”的要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将本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信函:兰溪市兰江街道朝晖路1333号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1100) 2.电子邮件:554858471@qq.com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0579-88958680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 《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修编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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