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花鸟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对我乡截至2025年12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5件、需修改0件、废止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限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0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单位进行反馈:

1、当面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花鸟乡连心路138号

2、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花鸟乡连心路138号

3、电话:0580-5595827,联系人:顾浩琪


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wps



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征集部门: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2-28 截止日期:2026-03-10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