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5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6561.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35号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2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8日。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0579-84959638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附件1.《磐安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磐安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征集部门: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2-05 截止日期:202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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