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保证库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制定《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21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姜美才,联系电话:0570-6011809

联系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行政中心3号楼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khxnyncj@163.com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24

 

 

 

 

 

 

 

 

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开化水库位于钱塘江源头,坝址位于马金镇石柱村,是国家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也是首座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工程主要任务的大型水库,其主要功能为防洪、供水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等。为保库区饮水用水安全保护开化水库渔业资源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开化水库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禁渔范围和时间

(一)禁渔区域

开化水库库区水域,北至齐溪水库大坝,南至开化水库大坝,东西约3500m,南北约6550m,正常蓄水位251m,水库库容14549m³,库容面积为480.2 (具体范围见附件《开化水库禁渔示意图》)

(二)禁渔时间

上述水域自202621日至20291231日实施全年禁渔

二、禁止作业方式

禁止一切渔业捕捞作业,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期间作业的,须经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法律责任

违反禁期规定捕捞行为一经查获,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四、举报电话

11012345

五、实施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

 

 

关于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

起草说明

 

保证库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我局起草了《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现将《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开化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供水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的大(二)型水库,水库已于2025520日下闸蓄水,目前库区水位为237m,作为我县主要饮用水源,水库计划20266月开始向县水务公司钱江源水厂和岙滩水厂同时供水,同时局已库区投放了约2000万尾鲢鳙等鱼苗。作为全国首座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且承担供水任务的大型水库,参考我县周边如常山芙蓉水库等作为城市供水水源的水库均设立了相应的禁渔期制度,因此在开化水库设立禁渔制度已刻不容缓。

二、起草过程

20258月起,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开化水库建设中心组织成立禁渔期管理制度起草专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依据,通过走访淹没区已搬迁的村庄和淹没线上大龙村、齐溪村等各村,召开由县公安局、水利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的专题研讨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后起草形成《开化水库禁渔期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明确了禁渔内容和管理措施,其中禁渔内容明确了禁渔范围、禁渔时间和禁止作业方式。

(一)禁渔范围。开化水库库区水域,北至齐溪水库大坝,南至开化水库大坝,东西约3500m,南北约6550m,正常蓄水位251m,水库库容14549m³,库容面积为480.2 

(二)禁渔时间。上述水域自202621日至20291231日实施全年禁渔考虑到新建水库鱼类抚育期,为亲鱼和幼鱼提供一个更好繁殖、生长的时间和空间,使它们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

(三)禁止作业方式。禁止一切渔业捕捞作业,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期间内作业的,须经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含娱乐性垂钓在内的一切渔业捕捞作业,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开化水库是我县主要饮用水源,根据我省同类型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开化水库库区水域均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是库区水域是水生生物繁衍和洄游的重要场所,开化水库属新建水库,需要一定的渔业抚育期;三是出于安全考虑,开化水库库区平均深度约50m,淹没线上地势较为陡峭,容易发生溺水等安全问题(202510月已发生一起捕鱼溺亡事件)。

(四)管理措施。一是深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提供坚强后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县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恢复开化水库上下游水域的水生生物种群资源。

四、意见采纳情况

《管理制度》已征求相关部门和库区2个镇的意见建议。其中,2025128日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具体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见附件。

五、提请事项

本《管理制度》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待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禁渔通告实施。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2-04 截止日期:202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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