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工程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职责,预防工期拖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等不良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进一步加强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1 月23日至2026年2月24日。 二、征求意见文稿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途径:请将相关意见反馈我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402办公室,邮编325800,电话:0577-68881388,联系人:杨守转,邮箱:954058128@qq.com)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doc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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