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按自然增长机制要求,调整我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月29日前反馈相关意见至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联系人:孙哲君,联系电话:0575-84138285,联系地址: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18楼1819室。
附件: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docx
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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