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苍南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苍南县实际情况,起草了《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9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苍南县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陈彬;

 联系电话:0577-68878513;

 电子邮箱:cnrsjylk@163.com

 通讯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7办公室。


附件:1.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苍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6-01-08 截止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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