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就该局起草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一、意见征求情况
公告期间收到意见或建议3条,主要是认为政策实施时间偏紧,相关市场主体准备周期不足。
二、对意见的反馈情况
本次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是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法定职责和刚性要求。对于实施时间偏紧的问题,我们充分理解相关市场主体在设备更新、备案登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正式实施前,我市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优化备案服务、加强技术指导与帮扶,全力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