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温岭市公安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岭市公安局起草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市民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
一、意见征求情况
公告期间收到意见或建议233条,主要意见为:不认可将新河镇、泽国镇纳入我市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二、对意见的反馈情况
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出现重污染天气。本次烟花爆竹禁止、限制销售燃放区域调整范围的划定综合考虑我市地形特征、城市发展现状、消防救援能力和环境污染风险等因素,划定区域以城镇化进度较高的乡镇(街道)为主,同时也规定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学校等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故对本次意见征集收到的群众意见决定不予采纳。
感谢你们的关注和发声,我市会更加重视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与安全问题,并在未来采取更合理的管控措施,在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和尊重传统之间寻找平衡点。
温岭市公安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