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强化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县基本住房保障标准,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形成了《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6日 联系科室: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 联系电话:0570-7266107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起草说明 为有效强化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县基本住房保障标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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