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和克服滥用行政处罚权,促进划转事项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和更加符合法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区政府联建楼4号电梯732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9816604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doc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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