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现将《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苍南大道、玉苍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2)规模及用途

项目用地面积为29145㎡,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总建筑面积约 140481平方米,塔楼规划高度<150米。

二、征求意见期限

30个自然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三、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271151841@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邮政编码:3258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期限内提出,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pdf

关于《启动苍南县城中心 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docx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2日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5-12-22 截止日期: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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