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现将《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苍南大道、玉苍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2)规模及用途 项目用地面积为29145㎡,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总建筑面积约 140481平方米,塔楼规划高度<150米。 二、征求意见期限 30个自然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三、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271151841@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邮政编码:3258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期限内提出,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启动苍南县城中心40-1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