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嘉善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善政发〔2025〕10号),干窑镇起草了《干窑镇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0573-84882306 邮编:314107 地址:干窑镇三仙路166号(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干窑镇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干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