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3号)、《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浙民宗发〔2014〕6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光南路836号区政府大楼统战部507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839354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庄昂开 联系电话:0579-82176707 金华市金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0412.docx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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