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 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由衢州市柯城区农 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柯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 高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来电、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至衢州市 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屹岭 联系方式:0570-3861323 电子邮箱:457541803@qq.com 三、联系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西路109号219室(邮编:324000)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柯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pdf 2、 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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