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章镇镇发展大道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完成论证,现将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提出,被征收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被征收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房地产权属等相关证明材料。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 联系人:叶波 联系电话:15857530292 联系地址:章镇镇人民政府二楼 214 办公室
附件:章镇镇发展大道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求稿)
附件:《关于章镇镇发展大道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