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徐德苗,联系电话:0577-68895808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邮箱:cnxzhxzzfj@126.com)、邮寄(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58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_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_的通告》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附件2:起草说明



[附件下载]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5-11-21 截止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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