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对江北区犬只准养登记便民服务点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15990535557。 为便利广大市民办理犬只准养登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联合江北区农业农村局,重新指定具备宠物医疗资质的12家宠物医疗医院,作为江北区犬只准养登记便民服务点,现予以集中公布(详见下图)。  广大市民可就近选择服务点,为犬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