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第八批慈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位一体”的要求,在各镇(街道)推荐申报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初审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审核,拟将“宋家漕香干制作技艺”等12个项目列为第八批慈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1年4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803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99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第八批慈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征求意见稿)

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张广,联系电话:63803083。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8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4-08 截止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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