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0〕46号),我局草拟了《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诸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以组织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5日。 传真:0575-87252106 通讯地址:诸暨市高湖路45号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诸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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