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类标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表彰一批在标准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标准化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2483786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联系人:标准化处胡洁;联系电话:0579-8217781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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